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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旗小说 > 玫瑰法则 > 第489章 杀夫案(2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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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审判长敲响法槌:“经过合议庭商议,证人蓝菊的证言证词真实有效,将纳入评议。公诉人和辩护人还有没有问题要质询证人的?”

    公诉人和宁稚都回答没有。

    公诉人申请传唤临时新证人出庭作证。

    证人宣誓后,向法庭介绍自己:“我叫熊丽凤,是被告人和被害人的邻居。”

    公诉人:“案发当天下午三点到四点之间,你是否在家?”

    熊丽凤:“在家。那天是星期六,我一整天都在家带孩子做作业。”

    公诉人:“下午三点到四点这段时间,你是否听到1102户发出争吵声?”

    熊丽凤:“没有。我记得很清楚,那天下午很安静。”

    公诉人:“你为什么记得很清楚?当时是有什么特别的情况吗?”

    熊丽凤:“秦文珍和她丈夫经常在周末大吵,有时候影响我孩子做作业,我会过去敲门让他们别吵,但那天我记得他们没有吵架,所以我家孩子作业做得很顺利。而且傍晚警察来了后,我知道秦文珍把她男人杀了,我还纳闷,平时吵那么凶没杀人,不吵不闹的反而把人杀了?所以印象特别深刻。”

    公诉人:“有没有听到他们家孩子的哭声?”

    熊丽凤:“没有。就是什么声音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公诉人:“审判长,被告人声称案发时,因为与被害人发生剧烈争吵,且被害人殴打其子,因为正当防卫才将被害人杀害。但根据证人熊丽凤的口供,案发时,案发现场根本没有任何声响!”

    审判长:“辩护人,有没有问题要询问证人?”

    宁稚将话筒拉到身前,看着熊丽凤。

    她和曾子君之前去找过熊丽凤,熊丽凤连门都没开,隔着铁门破口大骂秦文珍。

    原因是秦文珍在家杀了王江成,导致楼栋房价暴跌,风水变差,无人接盘。

    所以熊丽凤当时拒绝她和曾子君的询问。

    当时熊丽凤还不是检方的证人,后面不知道为什么又乐意出来作证了。

    宁稚:“证人,你一共有几个孩子?”

    熊丽凤:“就一个。”

    宁稚:“孩子多大了?”

    熊丽凤:“上初一了。”

    宁稚:“你说案发时,你陪着孩子做作业,并未听到隔壁发出任何声响?”

    熊丽凤:“是的。”

    宁稚:“你说平时都能听到被告人和被害人争吵,反而是案发当时没听到?”

    熊丽凤:“是的。”

    宁稚:“案发时,你和孩子做作业的位置,跟以往相比,是否挪动过?比方说,挪动到隔音更好的房间,以至于听不到隔壁的声响?”

    熊丽凤:“没有,我们没有挪动过位置,孩子一直都在同一个地方做作业!”

    宁稚看向合议庭:“审判长,我方申请证人熊丽凤的孩子出庭作证。”

    熊丽凤脸色一变:“那不行!我家孩子得上学!而且他那么小,我们不允许他出庭作证!保护未成年人懂不?”

    合议庭三位法官小声交换意见。

    审判长敲响法槌:“合议庭认为没有传唤证人熊丽凤之子出庭作证的必要,驳回辩护人的申请。辩护人是否还有问题需要询问证人的?”

    宁稚:“审判长,没有了。”

    她和曾子君互望一眼,眼底都有些落败。

    根据蓝菊的口供,案发当天,王江成气哄哄地离开,回家赶秦文珍走,且秦文珍也供述案发当天,她和王江成确实爆发了争吵。

    作为邻居的熊丽凤不可能没听到声响。

    宁稚怀疑熊丽凤做伪证。

    而熊丽凤为什么要做伪证?

    大概率是先前和秦文珍有过恩怨,亦或是憎恨秦文珍杀人导致楼栋房价下跌,出于报复的心态。

    本案的争议点,就在于案发时,秦文珍和王江成是否有矛盾——

    如果有,那就是夫妻矛盾、或者正当防卫引发的血案,秦文珍大概率不用死刑。

    如果案发时二人没有矛盾,秦文珍安安静静把人给杀了,那就是谋杀罪,大概率死刑。

    检方一直在找各种证据证明案发时,案发现场没有任何因为争执产生的声响、二人身上没有伤,来坐实是秦文珍是谋杀。

    而宁稚要做的,一是打破检方的证明,证明案发时,王江成故意伤害王书磊和秦文珍,将母子二人逼上绝路,甚至言语刺激秦文珍,才导致秦文珍为了保护王书磊及自己,错手杀害王江磊。

    但庭审进行到这里,熊丽凤的口供对秦文珍很不利。

    宁稚认为自己必须搞清楚熊丽芬为什么要作伪证。

    她把话筒拉到身前:“尊敬的合议庭,由于本案临时出现新证人,为保障辩方对新证人证言证词进行充分质证,我方申请暂时休庭。”

    “同意。”审判长敲响法槌,“今天的庭审就到这里,下一场庭审时间将择期通知。”

    合议庭退席。

    宁稚看着被庭警带出法庭的秦文珍,心事重重地收拾着桌上的材料。

    回到车上,曾子君说:“你认为熊丽凤的证词有问题?”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宁稚扣安全带,“平时能听到争吵,那天就听不到了,你不觉得奇怪吗?”

    “你怀疑她听到了,却故意说没听到,要坐实秦文珍的谋杀罪?”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

    曾子君启动车子:“为什么不能是秦文珍撒谎呢?”

    宁稚:“因为秦文珍和蓝菊不可能同时撒谎。”

    曾子君:“这点倒是。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?”

    宁稚:“待会儿回所里,咱们跟陈芬通个打电话,问问秦文珍和熊丽凤一家有没有什么恩怨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先回去再说。”

    回到乾元所,宁稚和曾子君午饭都顾不上吃,立刻前去会议室给陈芬打电话。

    王思雨刚好在所里,也一起参加。

    电话很快被接通。

    陈芬:“喂,宁律师,是不是要让我去北京出庭作证了?”

    宁稚:“不是的陈女士,您的出庭还要等一阵子。我今天给您打电话,主要是想向您打听一件事儿。”

    陈芬:“什么事儿?你说。”

    宁稚:“熊丽凤你认识吧?”

    陈芬:“认识呀!不就是文珍隔壁那户的女主人么?”

    宁稚:“她和秦文珍有什么恩怨吗?”喜欢玫瑰法则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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