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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十打起精神,将手下人收集整理的消息说给金岚听,话中难掩惊奇。
“听下城区的那帮人说,墨忧八岁以前还是个爹不疼后妈不爱的,有个后妈带来的哥哥对他非打即骂,日子过得苦不堪言,能活下来都是个奇迹。”
“后来不知怎的搭上了金钱帮的线。哦,金钱帮就是归魔会的前身,当时的金钱帮不过是四大帮派之一,远远没有现在统领整个下城区的威势。”
“但自从墨忧认了王来为义父,一整个就是扶摇直上,父亲一家子死于大火,至于是意外还是人为有待查证,重要的是后面。”
赵十吧说多了,拿起杯子往嘴里灌,见金岚难得饶有兴致,歇了口气继续,还加上了语气动作。
“八岁之前墨忧过的是苦,就跟个乞丐没什么区别,但八岁之后,就跟转运了一样。”
“不仅有了一个四大帮派之一帮主的义父,还在覆灭龙虎帮之后非常顺利地成为了少帮主,又过了一阵子,更是带来了剩下两帮的归顺。”
赵十摸着下巴啧啧称奇,“自此之后,四大帮派归一,成为了现在的归魔会。
在下城区的人眼里,归魔会几乎成为了他们的官方组织,有什么纠纷都找归魔会的人解决,简直不像个帮派。”
“尤其是墨忧这位副会长,众人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,足智多谋是他,手段阴狠也是他,不过总体看来,还是夸他的居多。”
金岚神色微怔,呢喃着某个字眼。
“转运?”
得到回应的赵十说的更加起劲儿,眉飞色舞,“可不是嘛,八岁之前过的惨兮兮,八岁之后风生水起,更是成为了归魔会副会长。”
“天底下聪明人多吗?多,非常多,可那些人为什么没混出个名堂?虽说个人能力必不可少,但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,运气也是成就的一部分嘛。”
在赵十看来,墨忧的运气非常好。
正说到兴头上,抬头一看自家少组长似乎在沉思,识趣的他默默闭上了嘴。
说起来少组长的运气……也不错?
只不过那些运气好像都在少组长的父亲身上,虽说也能惠及自身,但终究不如幸运眷顾本人。
这么一来,赵十反而不知道少组长的运气是好,还是不好了。
说好吧,被金三从好吃好喝供着,吃饭喝水洗衣服都有专门的保姆负责,谁要是惹少组长不开心了,少组长一句话,金三就会立马处置了那人。
哪怕是他的心腹,是死是活也不过是少组长一句话的事儿。
若是少组长对哪样东西感兴趣了,派人跟金三说一声,第二天东西就会出现在面前,类似的事还有不少,一时半会儿说不完。
总而言之一句话,跟金龙组有仇的人也不得不承认,金三对这个儿子是真的掏心掏肺的好。
赵十怎么想的金岚没兴趣知道,脑海中某个沉寂多年的念头再次浮出水面,半晌,他招了招手。
“你去……”
听着耳边的话,赵十先是惊讶,不解,紧接着所有情绪隐去,认真点头,“您放心,包在我身上,只不过……”
金岚知道他想说什么,“不用管他,就说是我吩咐的。”
至少目前,金三不会和他撕破脸。
有了这句话赵十就放心了,眼看时间差不多了,为了不引起怀疑,他起身离去,没成想被叫住。
“您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?”
坐在床上的瘦弱少年眼中的情绪赵十看不懂,只听到了一句莫名的话。
“赵叔,如果,我是说如果。”金岚抬眸,语气轻轻,“你有一天预知到了自己死亡的时间,会怎么做呢?”
赵十搓搓手,心有疑惑,但还是实话实说,“混帮派的不都是能活一天算一天嘛,我的话,在死之前一天肯定花光所有的钱,吃最贵的菜,穿上最好的衣服,然后躺在床上等着时间到。”
他嘿嘿一笑,“到时候两腿一蹬,管他身前身后。”
挺符合赵十印象的发言。
莫名其妙的问题,随口一说、顺从本心的回答,赵十没放在心上,他脚步匆匆开始忙着金岚吩咐的事。
一开一合的门切断了一闪而逝的光,再次陷入黑暗的房间,只剩下了金岚一个人。
习惯的孤独不再是孤独,这种生活,金岚已经过了十二年,只看外表,谁也不知道他已经二十多岁。
孱弱的身躯,不健康的惨白肤色,多说几句话就会累的咳嗽,那些夸金三对儿子真心疼爱的人若是看见他,一定会缄默不言。
被好吃好喝伺候的人,再不济也是胖的走不动路,怎么也不至于到金岚这种地步,更何况金三送来的都是最好的吃食,每次也都被吃个干干净净。
可他的身体还是一天一天变成了如今的模样,仪器显示一切健康,但健康的人不会走路都困难,力气连十岁孩子都不如。
“咳咳……”
剧烈的咳嗽仿佛要把肺咳出来一样,他总以为自己活不了多久,可事实是痛苦地活了一年又一年。
金岚有一个秘密,谁也不知道的秘密。
他出生时便有了记忆,生而知之不过如此,且从三岁时,便开始做梦,每夜不断。
一开始,梦中的他会变成另外一个人,男女老少、各行各业,但无一例外,这些人都会在某天突然得到机缘。
突然变得聪慧异常、得到数不清的贵人相助、运气好到逢赌必赢、能听懂动物讲话等等……
金岚在梦中附身到这些人身上,不能说话不能动,像一个沉默的旁观者。
看他们从平平无奇到如有神助,看他们控制不住欲望失去本心,走向自我毁灭,看他们死状凄惨。
而每当附身的人死去后,他又会梦到下一个人。
刚开始金岚害怕过,强撑着不入睡,可人怎么能一直不睡觉?
每到十二点,他就像定了闹钟一样强迫进入睡眠,后来,眼看着反抗不了,金岚认命接受。
每晚的梦境扑朔迷离,他一晚上梦了一个人的一生,醒来后又什么都不记得,后来干脆将其当成了电视剧,苦中作乐。
一切的转折点是在三年前。
那天晚上的梦与此前都不一样,金岚记得非常清楚,那是一个女人,一个美艳无比又聪明绝伦的女人。
也是唯一一个看见他,与他对话的人。
雨夜,黑衣,红唇。
一把伞,一支枪。
废弃高楼中数不清的枪口对准了她,为首的男人举着枪的手都在发抖,远远看去,像是女人包围了他们。
他们的谈话金岚只能偶尔听清。
“你……自私……”
“交出……上城区……不杀……”
嘈杂让女人不耐烦地‘啧了一声,掏了掏耳朵。
“一群蠢货。”
一句话捅了马蜂窝。
男人们唾沫星子横飞,金岚就算听不清,看模样也知道他们骂的有多脏,他眉头一皱,耳边传来一声轻蔑。
“孬种。”
“明明想杀我,却为了得到我手上●●●●●的消息不敢开枪,百般算计下只能用无辜人的命设下了这个圈套。”
女人勾唇一笑,嘲讽之意尽显,“一百个台阶,我走了九十九,偏偏就差一步。”
“这做人啊,还是要丢掉良心才能活的更好,你可要记住了,别学我。”
直到对上女人那双锐利如鹰的眼,金岚才知道,她的话是对自己说的,他情不自禁道,“你、你能看见我?”
“我又不瞎,”女人先是白了一眼,意味不明道,“不过你能看见我,何尝不是天赋的一种,或许奇迹在你身上能……”
后面的话声音太低,金岚没听清。
他云里雾里,直到看见愤怒不已的人们齐刷刷举起枪,急声道,“小心!”
对此,女人看也不看,甚至漫不经心地转着手上的枪,雨水打在表上,模糊了时间。
“没到时候,死不了。”
紧接着,金岚看见了奇迹,
枪林弹雨下,火星四射,倾泻而下的子弹打在女人脚边,一轮下来,头发丝都没乱。
反而是那些开枪的人,不知怎的相继倒地,无一活口。
血水飞溅,尸体遍地,女人嫌弃地跨过,一边嫌弃着他们的丑陋死相,金岚不懂她的放松。
“你不离开吗?”
“离开干什么?”女人手腕轻转,雨帘上的水珠形成优美的弧度,满地尸体作陪。
女人卷着发尾,微仰头颅,融入骨子里的傲慢尽显无疑,“时间快到了。”
没头没脑的一句话,女人看出金岚没懂,也不需要他懂,自顾自道,“真不甘心啊,偏偏就差这一步。”
“选错了节点,就算通关也是错误的结局,又不能存档,也不能重来,呵……”
金岚看见女人瞥了他一眼。
“一个又一个,什么时候是个头,喂,你。”
“我叫——”
“打住,我没兴趣知道你的名字,给你一句忠告。”女人收伞,任由冷雨打在身上,眼中的神色似是嘲弄似是怜悯。
金岚莫名地不喜欢这种眼神。
“不想死,就活下去。”
“用尽一切手段活下去,走出这里。”
活下去?
金岚总觉得女人说的不止是活下去这么简单,没等他品出其中深意,四周雾气聚拢,他知道,这个梦要结束了。
‘砰
瞳孔骤缩。
刚才还在说话的女人保持着姿势一动不动,粘稠的血液从侧脸滑落,那双明亮的眼睛逐渐黯淡。
她死了。
死于自杀。
用手中那把枪里唯一的一颗子弹。
刹那间,金岚感到了巨大的荒谬。
哪怕只相处了不到半个小时,但那样一个人、那么骄傲的一个人,面对包围圈面不改色的女人——怎么可能突然自杀!?
“……开玩笑的吧。”
女人是唯一一个能在梦中看见他,与他交谈的人,金岚伸手,雨水穿过透明的胳膊,毫无阻碍陷入地面,稀释满地血色。
大雾满溢时,他的梦醒了。
金岚惊讶发现他记住了梦中的一切,还有女人的话,可记住归记住,他还是不明白她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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