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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旗小说 > 猪肉西施她,干活比杀猪还丝滑! > 第181章 惊人的马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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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骏马山.赤木口。

    黑麻麻的一群蒙古大马,从对面的沙漠里跑来。

    声势浩大,且明目张胆。

    吓得关隘口值守的关军们,一个激灵。

    “敌袭,敌袭!”

    “不好了,不好了!鞑靼骑兵闯关来了!”

    “火铳队待命,他们要是胆敢闯入示警线后马上放枪!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

    值守该关口的一百多边军,乱成了一团。

    鞑靼以前可没有在青天白日这般硬闯过。

    这是不拿他们这些人当战斗力么?

    唯有了望台上的几个边军,从了望镜里看出了名堂来。

    “下面的先不要急着放枪,那马背上的人穿的就是昂们的布甲呢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说,会不会是鞑靼耍的什么花招?想借着布甲迷惑我等,借以打开关口?”

    “如果是那样,一问口令不就露馅儿了么?鞑靼又不是傻!”

    “近了近了,它们的马背上只有十来人!”

    “稳住,稳住,烽火千万别瞎点!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

    众人的心情忽上忽下。

    直到十二人骑马跑到赤木口的关隘前。

    副领队对着守关人大喊:“快快开门,昂们是夜不收右卫营的!”

    开口就是纯纯的边城话。

    赤木口值守的边军们才放下了大半的心。

    还是照着规矩。

    让他们十二人把代表自己身份的制牌,丢进了吊蓝里检查无误,并对上了这个月的口令后才被放进了关。

    近千匹高头大马从赤木口过去,且看马鞍等配饰就知道是鞑靼人所有。

    不用右卫营的人明言,就能看出这些都是战利品。

    关口值守的兵卒们羡慕得眼珠子都红了。

    这种上等蒙古马,在怀庆府的骡马市上,至少能卖到三四十两银子一匹。

    要是有能力贩去关中平原或江南,卖上七八十两的高价也很容易。

    混战期间。

    马这等物资,有价无市!

    上等马根本不会流通在市场上。

    兄弟们这是发达了啊,发达了!

    不止他们这般想,就连掌管右卫营的游击将军,也是这般认为的。

    他甚至还亲自数起了马来:

    “......八百七十五、八百七十六......八百九十七!一共八百九十七匹......哈哈哈!好好好!干得好!”

    漠北人的弯刀、漠北人的羊毛毡大帐和银两,以往谁不认为是难得的好东西?

    可这些,在上等蒙古马面前都被秒成了渣渣。

    每年秋季几个边关互市的季节,鞑靼各部落是不可能把上等马拿来做交易的。

    眼下这八百九十七匹马里,上等马占了八成,最次也是中等马。

    当听说这些战利品,都是一只旱獭给甘队长救命之恩的报酬后。

    掌管右卫营的游击将军,都不得不迷信了起来。

    他喃喃道:“之前有传闻说玉面罗刹是大财运者,还真不是空穴来风啊!”

    一个头回进草原的人,就连草原上的旱獭都上赶着给她送报酬!

    不是大财运者又要如何解释?

    说起来,还是他有先见之明。

    早早的给自己的下属们争取到了,这次与甘队长同行的任务。

    接下来这些马的分配,估计又要引发一轮风暴。

    游击将军缩了缩脖子。

    这些马,肯定会被骑兵营和神机营那些家伙们打劫。

    但属于他们右卫营的那一份首功,谁也不能给昧下!

    要不是甘明福等人急着返回草原,继续做侦查任务。

    边城协守的副总兵熊真,都想把他们叫去问个究竟。

    边关重镇,上至总兵大人下至普通兵卒,就没人不稀罕蒙古上等马的......

    三日后。

    当甘明福和十一个哨兵重返草原时。

    远远的,就看到了甘明兰骑在一匹野马的马背上,后面还跟着十几匹。

    跑得那叫一个风驰电掣。

    似乎是眨眼间,就跑到了众人跟前。

    生在边城、长在边城,哨兵们自然是耳闻过草原野马大名的!

    据说那玩意儿,性子烈得就是鞑靼的勇士也很难将其驯服。

    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,是它们跑得太快太持久了,一般的家马根本撵不上它们!

    可是眼下。

    这群野马在甘队长面前,怎么温顺得像小毛驴呢?

    甘明兰:实不相瞒,一日数餐新嫩多汁的狗米草任由它们吃到撑,还有拳头大的一块麦芽糖给甜嘴。

    整个野马群,集体迎来了二次发育。

    体力值达到了巅峰期。

    就问这等伙食条件,哪一匹野马能不迷糊?

    况且。

    她这几天,还逮着几匹烈性的野马狂揍了好几顿,打得那叫一狠。

    前脚给马打出翔来,后脚又给马摸摸捏捏。

    木系异能用在它们身上,它们刚哭唧完又舒服得直哼哼。

    甚至连野马马王之前与狼群作战时,被咬到的腿伤都被她给治愈了。

    甘明兰凭着实力,彻底把马王的整个族群全给降服了!

    还领着它们进了神木空间加强了一遍主仆关系,野马们现在对着她,比对它们的马王还要谄媚。

    除了驯马。

    甘明兰还给马群做了速度测算。

    领头的野马马王,照现代的时速,每小时奔跑的速度高达八十公里。

    且,它能保持这个速度,连续跑上四到五个小时不休息。

    它族群里的其它野马,速度也是大差不离。

    最慢的一头成年马,时速也能跑到六十八公里每小时。

    平均水平要比蒙古上等马快上一倍多!

    一倍多是啥概念?

    长途奔袭的神器啊!

    任谁一次性得了这么多好马都要乐上天。

    就看当下。

    十一个懂行的哨兵们眼馋得,口水都快流到草场上了。

    唯有甘明福,还不清楚这些体型不如他们刚送回去的蒙古马健壮且高大的野马,到底有多珍贵。

    哨兵们恨不得把草原野马的传说,给这个读书人狠狠的科普一遍。

    真男人,谁不想骑一骑草原野马?

    想是一回事,骑又是另一回事!

    苍天大地啊!

    谁来告诉他们。

    这些在玉面罗刹前乖得和毛驴一样的野马们,为什么要搞区别对待?

    还是说有性别歧视?

    一个个的数十年里翻身上马,又一个个的接连被甩在地上。

    “噗通......”

    “唉哟!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

    真真儿是,屁股都快摔成两瓣了!

    要不是甘队长在一旁镇压着,估计只会被摔得更惨。喜欢猪肉西施她,干活比杀猪还丝滑!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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