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页   夜间
乐旗小说 > 被老丈人嫌弃,我说莫欺少年穷 > 第110章 丈夫未可轻少年

    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乐旗小说] https://www.leqixs.com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许少安强忍着胸口剧痛,稍稍撑起身子将许青衣拿来的一碗水喝完,抹了抹嘴而后又躺了下去。

    他的头在枕头上摇了摇,脸上挂着不可思议的情绪以及些许嘲笑,“我说我想作一首诗,作为我的诀别诗!”

    许白衣听到这里,双眼一亮。

    “他答应了,以为我是想在临死之前附庸风雅一次,不仅帮我铺好宣纸,还帮我磨墨,甚至解开了我右手的穴道,让我的右手可以活动。”

    “或许真的是天意,就在这不久前,我刚好去铁匠铺买了一柄匕首,就藏在我右手袖口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应该都看见我作的那首诗了吧?我之所以作这一首,我只是想告诉那猎人,他太轻视我了。”

    丈夫未可轻少年?!这句浮现在许白衣的脑海。

    许白衣内心满是震惊,原来这首诗是在这种情况下所作,这哪里是诀别诗,这简直就是在人家面前叫嚣好吧?

    “只是那猎人没看透我的心思,这首诗倒是成了他的诀别诗,特别讽刺吧?”

    许少安目光看向了陆重楼,“无相九剑我所领悟的那道以迅敏着称的点苍茫,我已经练了有些时日了。”

    “平时我只修形不修意,因为以我现在的实力要使出那道剑韵极耗精神力,只是我一旦使出,又是在那般近的距离,这袖中青蛇一出,即便是陆伯估计也只有含恨了吧?”

    陆重楼内心掀起了波澜,对于许少安是如何杀死对方的,脑海里已经有了画面。

    以绝对的劣势,然后绝地反击!?

    这份镇定和心性,简直叫他震惊不已。

    对于许少安的话,陆重楼深有体会,之前许少安只是领悟那一剑点苍茫,双指成剑对他额头的一指,他的脑袋疼了七八天都没好!

    “只不过,那猎人垂死挣扎,让我受了几刀,差点拉我垫背,好在我运气好,大难不死。”

    就在这时,陆重楼走到了他的跟前,“你小子倒是出乎了我的意外,也不知道是不是你真的命大,还是……”

    他站在床边,将一只手搭在了许少安的肩头。

    “干啥?”

    “别动,我想要看看你的身体里有没有什么东西!”

    过了片刻,就见陆伯脸上浮起一抹欣喜,然后说了句让人懵逼的话,“果然有了!”

    “有啥?”

    许少安一怔,“别跟我说是有身孕了?”

    “我特么是个男的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世间之事说来也是奇妙,人家苦苦修炼三年也未必能修炼到那气感之镜,许少安只是不过半月有余就达到了。

    这真是应了那句一朝生死劫,内里有乾坤的说法。

    对于许少安这个,别人穿越有系统,他穿越毛都没有的人来说,这种机缘巧合,也算得上是老天爷对他的补偿了。

    在床上躺了三天的许少安,修行了三天的房中术,额,不对,这是吐纳之术。

    他身体恢复的极快,以至于帮他换药的陆重楼都吃惊不已,更是确定了心里的那个猜测,这小子当真是那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。

    能够第一天就领悟无相九剑其中一剑的,在无相门的历史中,本就是凤毛麟角,千百年也难出其一。

    但许少安就做到了。

    种种迹象都在表明——

    这小子真他娘的是个天才!

    本来找了这么多年,陆重楼都不抱什么希望了,可冷不丁的给他找到一个,还特么是个万中无一的天才,不说如众星捧月的捧在手里,至少也得要陪在身边好好教导才是。

    陆重楼已经下定决心,在许少安成长起来之前,他会待在他的身边,这天才易夭,再加上这小子那劳什子的镜衣使身份,日后难免危险重重。

    这小子若是一个不小心死了,那么陆重楼愧对无相门的列祖列宗啊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在前世,这个季节的雨被形容为龙舟水,往往是持续性的大范围降雨,时大时小,叫人难以捉摸。

    看着笼罩在细雨蒙蒙下的桃花山,许少安嗅着山中远远飘来的清晰的空气,泥土与花草树木混杂的味道,使得他倍感清爽。

    许少安发现自从体内有了那一缕毛毛虫似的气流之后,这六识似乎敏感了很多,比如听得更清晰了,看得更远了,嗅觉也更灵敏了,甚至……许少安觉得他智商都有所提高。

    他竟然能想到,让周小蝶主动去追向雨姑娘?

    这些日子,向雨姑娘在酒馆里好吃好喝,体态渐渐丰腴起来,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许少安竟发现了周小蝶似乎对向雨姑娘有了别样的心思!

    许是那一日不小心摸到了向雨姑娘的小手,又或者这些日子的相处中,发生了什么样的化学反应?

    凭着许少安对于男欢女爱那点事的敏感,他哪里感觉不到,似乎在周小蝶与向雨姑娘之间,或许有着千里姻缘一线牵的可能!

    酒馆院子大棚下的那两道身影,是周小蝶端了一个碟子,碟上叠了七八个馒头,又白又胖的馒头。

    远远的就听见周小蝶憨声憨气的声音,“今儿个的馒头很甜,加了糖,向雨姑娘你也吃两个吧,真的好吃。”

    向雨姑娘看了周小蝶一眼,从碟子里挑了个最大的坐在了石井边上,“这是你娘做的?”

    周小蝶憨憨一笑,点了点头,坐在了向雨的旁边,也从碟子上拿了一个馒头啃了起来。

    向雨吃着馒头。

    这味道却比不上师傅当年买的那十个馒头好。

    却不是这馒头不甜,而是很甜,倒是师傅当年买的馒头不甜,吃在嘴里倒是很甜的。

    估摸着人饿了,吃什么都觉得是山珍海味吧。

    “好吃吗?”

    周小蝶有些期待的看着向雨,其实这馒头是他亲手做的。

    “嗯……”向雨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周小蝶的眼笑的都眯成了一条缝,“那就多吃点,好在长胖些。”

    “滚!”

    周小蝶却傻笑着没滚,寻思着公子跟他说过的话——

    女人说要的时候未必是真的想要的,若是女人说不要的时候,大抵才是真的想要的。

    所以,这女人的心思要反着猜。

    向雨姑娘吃馒头的时候很斯文,一小口一小口的看上去很优雅,这给了周小蝶很恬静的感觉。

    但他心里却知道,这个小身板的背后,却并不恬静,反而很狂躁!喜欢被老丈人嫌弃,我说莫欺少年穷请大家收藏:
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(免注册),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。